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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宛蓉罗坚《重生之门:记忆碎片》小说介绍
慕宛蓉罗坚《重生之门:记忆碎片》_重生之门:记忆碎片

慕宛蓉罗坚《重生之门:记忆碎片》

顾星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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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8/27 0:00:00

最新章节:慕宛蓉罗坚《重生之门:记忆碎片》最新章节 60.惊天大秘密? 2023-08-27

小说简介:——该作品已签约——“我怀疑你但我也相信你”“只要是我见过的我都不会忘记”

内容摘要:——青城市公安局【慕宛蓉】:青城大学美术馆发生的盗窃案,我们已经初步勘察完毕,被盗的这个睡莲是民国的大画家李程一先生的代表作,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时候就被盗走过一次,之后就一直没有下落,直到二零零一年的时候一个匿名的收藏家把它捐赠给了博物馆,这才重见天日[谁都是]:下面我说一下勘察的情况,我们对现场发现的这十几组脚印进行了比对,结果大都是来自馆内的工作人员和来参观的学生·[罗坚]:咱们现在来回溯一下整个事情的经过[罗坚]:你是在美术馆里跟人家管理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人家报的警,是吗?[庄文杰]:对[罗坚]:你一个法律系的学生,小时候没学过美术吧?怎么对画的真假这么明白呢?[庄文杰]:我对书画非常感兴趣,李程一先生的睡莲是我非常喜欢的画作,真的睡莲它是从边缘往中心画的,应该是在叶子将干未干的时候勾勒出叶脉,而那幅画刚好相反[罗坚]:就这么简单?[庄文杰]:其实不止这个,这幅画一般都是挂在偏僻的拐角走廊,平常工作人员呢,也不会轻易地去移动,但是我这次去的时候发现,它挂的位置跟上次大概有一厘米的偏差,而且它的画轴在挂钩上的受力点也有所偏差[罗坚]:这么小的细节你都能注意到[庄文杰]:别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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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宛蓉罗坚《重生之门:记忆碎片》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这种书都上榜了????
匿名书友
狗剩流。
玩家被削弱了,玩家的韭菜没这么好割。
尤其是门派秘密,那么多人加入门派,肯定有二五仔和道德感不高的,极道宗的叠甲功法得到早就在论坛上传开了,指望玩家给你保密,你在想屁吃。
————————————————
好家伙,作者有恶劣前科?俺没吃过这瓜,那就不改评分。
匿名书友
一个知道未来走势的穿越者,不专注练级搞一堆花里胡哨的底牌显得自己很有危机感.在作者开挂的情况下明明是无敌文却硬要往苟仙流靠导致整本书的逻辑充满bug.
匿名书友
幼苗,感觉还可以
主角穿越到游戏中,成为游戏世界里的人物,因为知道未来游戏世界会面临极大的危险,所以苟了很久。
游戏开始后,就开始充分利用自己对于游戏和玩家的认识,引导玩家帮助自己的宗门发展。
匿名书友
又一个大师兄,苟道流
匿名书友
不说作者的事,这本书是真的不好看。
匿名书友
简介是认真的?说是底牌,结果四十八张了都搞不定敌人,底牌就算不是一锤定音也要力挽狂澜吧……重新定义【底牌】
匿名书友
跪舔阅文,舔到最后舔成孝子也没见阅文搭理......少有的能让读者把情绪带到书外的写手,可以和猫腻、空调一决高下了,建议拉黑。
匿名书友
21年9月看的,虽然也有意思,但是总感觉哪里差点
匿名书友
表里不一,一直想苟,但实际表面眼瞎都能看出很强。后面直接放飞了再也不苟了变成“稳健”无敌流,有一些人可能爱看这种轻松文,但网络用语实在用的太多,引起我生理不适。尤其是一个“就是玩”这种土味话我现在还记忆犹新
匿名书友
有想法的写手为什么要舔资本的屁眼呢?
换马甲去飞卢写,自站着把钱赚了不好吗?
匿名书友
作者大才!
匿名书友
拉黑作者
匿名书友
拉黑标记
匿名书友
书粉的逻辑挺搞笑的。因为主角是神经病所以做这些事更能体现出神经病。我觉得都给作者洗到这种地步也算是一种神经病了
发病不看场合,简介写的一点点进去的欲望都没有,忍着看了十章毒发了,别人卖个衣服受伤已经够惨了,安慰你你还要在那里讲价胡搅蛮缠,最基本的同理心都没有,作者真的觉得这个剧情设计的很有趣?
匿名书友
開頭兩章讓人覺得很有趣,期待作者如何發揮一個精神病主角,然而主角馬上就穿越到別方世界,開啟金手指系統練功升級,霎時無趣之極。
後續的一些缺陷更讓人看不下去,第十二、三章想要構築一個階級嚴重、武道權貴橫行霸道的吃人世界,主角的反應有很多討論空間。
主角去集市買衣買鞋,路遇世家大小姐縱馬撞毀攤子,大小姐只在乎愛馬蹄子受傷,匆匆離去,把後續處理事宜交給同行的舔狗貴公子。貴公子囂張跋扈,不僅不道歉反而蠻橫毀傷攤主肢體,主角雖然有著輾壓眾人的功力,卻深怕自己神功暴露於世,引來麻煩,因此冷眼旁觀,直到覺得貴公子肆意妄為亂丟碎銀的態度惹到自己,才起殺心。
至此,雖然一個冷漠自私的主角並不討喜,但就只是人設,沒有什麼太大問題。然而,後續的敘述讓人瞬間出戲,畫蛇添足莫過如是,以下摘錄原文:
【 方鴻看著砸在自己身上、灑落一地的碎銀,臉色一沉,氣血一熱,毀滅欲層層高漲。
  “跟上去……”
  “等會悄悄打死他!”
  方鴻望著白袍青年的背影,邁步往出走。
  “哎,哎,少年郎。”那店家在眾人攙扶之下,坐了下來,擦擦眼睛,還不忘繼續賣貨,勉強擠出一絲蒼白的笑容:“剛才沒嚇著你吧,別怕別怕,沒什么事……三件布衣一雙鞋八十文,還要不要啊!”
  方鴻:“……”
  店家瞪大了眼睛:“嫌貴?”
  方鴻咳嗽兩聲,試圖講價:“七十文行不。”
  店家咬咬牙,好像忍著痛,又好像不能接受這個價格:“七十文太低,不能賠本賣吆喝……罷了罷了,看你面善,七十文拿走吧!”
  方鴻猶豫了一下:“六十文。”
  店家急了,掙脫眾人攙扶,跳著腳抱著左臂:“哎,你這黑心的少年郎!哎呦可痛死我了,誰會接骨,快來幫忙。”
  見狀。
  眾人啼笑皆非,連忙勸著,讓其不可再亂動。】
實在不知從何吐槽,攤主的手都被權貴一腳踩碎,竟然還想著賣鞋?主角看到攤主慘況,竟然還討價還價?旁觀眾人「啼笑皆非」,這又是什麼不合時宜的表情?
作者也許嘗試打造一個荒誕的世界,但讀者如果讀不出當中的諷刺意味,只會覺得作者的寫作沒有任何邏輯可言。
匿名书友
最讨厌半吊子了。
要么就一直藏着,要么一直装着。
藏不住了被人揭破才出来装,真丢人。
匿名书友
是有病,明明有实力了,不想告诉朋友;明明有实力,不想告诉家人;明明有实力,非要装狗。我就纳闷了,长者说闷声发大财,但不代表人家就彻底隐瞒全世界,别人是知道他实力的,人家只是不向世人炫耀而已。而主角装狗,那在世人眼里就真是一条狗了
匿名书友
很中二的主角,剧情挺一般,背景和情节很不协调。妖族可以说是占据绝对优势,个体强大,有上界靠山。人类这边被评为三品族类,普通人读书会死,武者读书也会死,探索世界会死,学习知识发展科技都会死。这种背景设定,人类可能早就和地精一样了吧……而且妖族绝对不会允许人类建立国家的。一个大妖就能大肆屠城的世界,人类文明还能传承延续?
匿名书友
太监了,改为一星。